浙江沃鼎流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下载文件:沃鼎.pdf
 浙江沃鼎流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980 吨阀门

改扩建项目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1年124浙江沃鼎流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浙江沃鼎流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980 吨阀门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沃鼎流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生产阀门的企业,位于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八路700号,总建筑面积6349.74m2。项目环评设计年产 980 吨阀门,实际建设规模:年产 980 吨阀门

本项目员工人数为87人,厂区内不设食宿,企业生产实行单班8小时工作制(夜间不运行),年工作日为300天。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20年7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浙江沃鼎流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0吨阀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的审批(温开审批环[2020]76号),暂未验收。后由于企业发展需求,另租同幢四层东侧和五层厂房,并取消原补焊工艺,新增喷砂工艺,其他工艺不变,于2021年06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浙江沃鼎流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80吨阀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7月29日通过了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的审批(温开审批环〔2021〕60号)。项目于2021年7月底开工建设,2021年8月竣工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7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1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浙江沃鼎流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980 吨阀门改扩建项目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及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项目实际与环评内容比较设备数量有所变动,减少数控车床CK6150 2台、数控CK6132 3台、数控车床CK6180 1台、数控车床CK0660 2台、卧式气动试压泵50型 1台、装夹自动化设备6台;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无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和试压废水。清洗废水经隔油混凝沉淀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一并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进入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试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喷砂粉尘,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8米高空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源于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如车床、台钻、攻丝机、超声波清洗机喷砂机等。企业采用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实体墙隔声和定期对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影响。

4、固体废弃物

项目实际主要固废为机加工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废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金属边角料、布袋收集的粉尘外售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及污泥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后续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期间,公司主要生产设备与治理设施均正常投入使用,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生产工况符合验收监测要求。根据《浙江沃鼎流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980 吨阀门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企业提供的其他资料表明:

1、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清洗废水处理后排放口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总锌、悬浮物和pH值范围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总铬、总镍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均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总氮排放浓度小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项目总排放口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类、总锌、悬浮物和pH值范围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东片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总铬、总镍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均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总氮排放浓度小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喷砂废气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二级标准,排气筒高度为18m。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浙江沃鼎流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厂界东北侧(1号点)、西南侧(3号点)和西北侧(2号点)共设置3个噪声测点(厂界东南侧与利飞流体相连,无法布点监测),所有测点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弃物

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金属边角料、布袋收集的粉尘外售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及污泥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后续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

2、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根据企业提供的数据,废水年排放量为393.6t/a,则废水主要污染物的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0.019t/a、氨氮0.0019t/a、TN 0.0057t/a;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浙江沃鼎流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980 吨阀门改扩建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审批文件要求建成,环保设施经查验合格,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其防治污染能力总体上适应已建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组认为,待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后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附件,完善有关资料汇总,及时公示环境信息及竣工验收材料。

2、完善废气收集系统,提高废气收集率,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监测采样口、环保设施及管道等的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3、合理车间布局,强化高噪声设备隔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加强运行检测,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等开展自行监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5、加强职工环保教育培训和车间环境管理,杜绝“散乱污”、“跑冒滴漏”,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加强金属废丝暂存场所的管理,杜绝金属废丝堆放在暂存场所之外,完善金属废丝滴漏的废乳化液收集,进一步完善危废暂存场所和警示标志,尽快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名:

 

 

 

 

 

 

                          浙江沃鼎流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2021124

上一页浙能综合功能服务站(苍南县马站镇站) 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下一页巨邦集团有限公司基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版权所有:浙江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